用法律维护权益,让律师为您解忧!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李丹律师,福州市人,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福建福民律师事... 详细>>
律师姓名: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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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导师,所以我们必需对家庭教育重视起来,重视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形成最为直观的影响,但是青少年的是非观不明确,很容易误入歧途影响了一生。那么,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对策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青少年犯罪原因
(一)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形成有着直接的、深远的影响。相当多的未成年犯罪与家庭的教育不当是紧密相关的。实践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父母外出打工,而将孩子留在家中,形成一类新的问题群体“留守儿童”,子女长期不能跟父母进行交流、沟通,得不到正确的管教,更谈不上得到父母的关心和照顾,有的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的境地,一旦接触到不良信息,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生观、世界观还不确定的青少年,极易受到社会一些不良思想、信息等各方面的影响,从而走向犯罪。尤其是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传播的信息量大量增加,其中鱼龙混杂,而青少年由于涉世未深,缺乏社会经验,对其中有害信息无法辨别,而盲目模仿他人做法,加上在交友方面的不慎,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久而久之就沾染了恶习,崇尚暴力,遇事缺乏理智、不计后果,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其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强化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方针
我们一贯要求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青少年要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但对青少年进行保护,并不是要千篇一律、一味的采取轻缓的态度,在适用强制措施中,也并不是要一味的实施“不捕为原则,逮捕为例外”的方法。要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严重的暴力性犯罪,就必须从重、从严打击,在实践中也常常遇到实施抢劫等犯罪的青少年,并不是因为没有钱花,而纯粹是为了刺激,为了“找乐子”,而他们实施抢劫的手段多样,持械、入室等等,而完全不避讳摄像头,有的甚至在缓刑期间,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思想,不肯吃苦,贪图享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深。
(二)全社会提高预防犯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打击犯罪本身不是目的,加强预防才是预防和减少犯罪最有效地手段。只有全社会重视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才能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无论是社会、学校还是家庭,都应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保证其健康成长。
(三)强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提升维权工作的实效
坚持青少年维权的工作,以法制教育基地为驻点,以学校教育为主线,定期组织检察官到学校作法制宣传讲座。结合已经办理的案例,用身边的典型警示青少年要学会取舍,辨别是非,以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念,从而快捷地获得法律信息和知识。
三、青少年犯罪是否承担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 主要是根据年龄来规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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